论述题   试论罗钦顺的理一分殊思想。
 
【正确答案】“理一分殊”第一次出现在程颐对杨时的答书中,后来成为理学之中处理各种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与观念。罗钦顺非常重视这个命题,他曾运用该命题来解释人性。 (1)“其理惟一”与“分殊” 罗钦顺认为在人与物刚刚受气的时候,他们都存在相同的理,这就是“其理惟一”。当万物已具有其特定形体之后,就会表现出不同的个体之性,这就是“分殊”。人皆可以为尧舜就是从理一上来讲的,但现实的人性各有不同,因此就会出现上智、下愚的不同差别。从这个角度看,罗钦顺认为“性善”是从理一的角度来讨论人性的,但却没有考虑现实分殊的人性;而“有性善有性不善”则是从分殊的角度来讨论人性的,但没有考虑到理一。 (2)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是同一的。 他认为张、程等人讨论人性时,认为性就是理,是善的,该层次的人性称之为天命之性,但考虑到现实人性的差别,他们又提出了气质之性,但这就出现了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二分。罗钦顺反对此看法,他认为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是同一个,只不过两个名字不同而已,把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对立起来的看法是错误的。朱子担心人们把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当做两个东西,便提出了“天命之性即太极全体堕在气质之中”。因为“堕”字表明这两者还是两个东西,所以他认为朱子的说法也是有误的,只有用“理一分殊”来处理人性问题,才不会出现问题。 (3)“理一分殊”是一般与个别的问题 实际上,罗钦顺触及到了一般与个别的问题。总体上讲,万物皆有“性”,人的类的总体有个共同之性,即是理一。但每一个体各具有不同的现实之性,此即分殊。但理一就存在于分殊当中,并不存在一个实体化的统一之理。 (4)运用“理一分殊”说解释人性 在人性上,不存在一个实体化的一般的天命之性与一个具体的气质之性。天命是气质的天命。气质是气,天命是理。气质之性,即气质之理,也就是气质的天命。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是同一的。气流行于天地之间,其理为普遍之理,这就是“气一则理一”;万物形成后,便具有其特殊规定,即“气万则理万”。这样在具体事物之中,天命与气质是同一个东西,不能认为其中有两个性。 (5)理一分殊思想的意义 罗钦顺的这个说法是富有辩证意义的。人性的统一性并不排斥其个别性,而要以个别性为前提。罗钦顺以“理气为一物”的模式,结合“理一分殊”的方法,创造性地说明了人性。这样一来,既说明了“性善”,又说明了现实人性的差异,避免了将“性善”当做一个纯粹的形而上学的抽象命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