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经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而需要依法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除外
  • B.在二审和再审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
  • C.在二审中,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应当进行质证
  • D.再审中,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所涉及的主要证据,法庭应当质证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6条规定,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A项说法正确。第50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C项正确。第51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所涉及的主要证据,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D项说法正确。B项综合第50、51条,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