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关于我国的宪法监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一综一第17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立法法》第97条规定:“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就本题而言,全国人大不能直接撤销省级人大的地方性法规,A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的违反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而无权改变国务院制定的不适当的行政法规,B项错误: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地方政府规章,而非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决议,后者应由其本级政府改变或撤销,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