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审计工作底稿记载的与货币资金审计相关的情况如下:
(1)甲公司规定出纳人员不能登记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以外的任何其他账户,仅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项控制设计合理。
(2)测试银行存款付款内部控制时,对选取样本作如下检查:付款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符合规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付出金额是否正确,实付金额与购货发票是否相符。
(3)因存在白条抵库,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当日库存现金实有数不一致,但调节之后两者一致。A注册会计师同意甲公司按库存现金日记账余额列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的库存现金的余额。
(4)A注册会计师拟结合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未达账项的追查,发现银行存款的存在认定的错报。
(5)A注册会计师拟以积极的方式实施银行存款函证程序。对于年末余额较大的账户,要求银行提供信息,由项目组成员与甲公司银行账户核对;对于其他账户,则向银行提供信息,要求银行核对。
(6)为应对管理层非法侵占货币资金等舞弊风险,A注册会计师拟全面检查甲公司2016年末所有尚在使用的银行账户的发生额。
要求:
分别针对上述事项(1)至(6),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情况(1)不恰当。出纳人员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不符合岗位分离的要求。
情况(2)不恰当。还应当检查银行付款凭证与银行对账单及应付账款明细账的记录是否一致。
情况(3)不恰当。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项目中的库存现金数额,应以结账日实有数额为准。
情况(4)不恰当。对“企业已付、银行未付”的未达账项的追查有助于发现银行存款的完整性认定的错报,无助于发现存在认定的错报。
情况(5)不恰当。实施函证程序时,应当向银行提供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并由银行核对,不得采用要求提供信息由项目组核对的积极的函证方式。
情况(6)不恰当。对本期注销的账户,也应当检查其注销之前的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