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地方立法何以不再“雷人”?
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规定,对在“便器外便溺”等不文明使用公共厕所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这一被戏称为“尿外罚款”的规定,因其不可操作引发了网友各种调侃和讽刺——“该在便池装电子监视器取证,还是取号方便,对号查验?”“是不是要招一批公务员专门监督处罚公测‘尿歪’”?
实际上,这类注定无法执行的“空头规定”并非个案。2012年,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共厕所管理服务工作标准》,要求公共厕所苍蝇数不得多于2只,成为笑谈,遭到公众的批评。近年,北京市还出台过购买刀具“实名制”规定,要求购买刀具需要登记身份信息,引起广泛争议。2013年7月22日,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家乐福超市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造成1死3伤。有关部门事后要求超市禁止出售刀具,招致质疑。
除了“雷人”,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在实践中碍于执行力度不够,处罚往往流于形式,变成了形同虚设的“僵尸条文”。近期,广州市法学会对近年来广州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备受争议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15个管理部门只开出19张罚单,而广州市城管委12319服务专线一年内接到的控烟投诉就有1000多宗。
一些多年前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由于只颁布不执行,只印刷不宣传,已逐渐被人遗忘。出租车司机拒载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公共汽车、电力车内温度高于26摄氏度时必须开启空调设施降低温度,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车辆堵塞的公路收费站,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许多市民和司机表示,对这些法规条文闻所未闻。
——改编自2013年9月16日《嘹望周刊》文章
问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地方立法在贯彻实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与调整地方重要事务,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地方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立法理念、立法力量、立法技术、立法条件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地方立法还存在不少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本案例中反映了地方立法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①地方立法缺乏科学性。某些地方政府针对地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不是经过科学取证、科学立法、民主决议的科学程序,而是照搬其他省市地方的规章,盲目立法,从不考虑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具有实际操作性。这导致很多地方性法规成为无法执行的“空头文件”。如《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中关于“尿歪罚款”的规定,北京市出台的关于要求公共厕所苍蝇数不得多于2只的规定以及购买刀具“实名制”的规定,这些都是由于在制定文件的过程中缺乏科学性所导致的结果。
②地方立法缺乏可执行性。地方政府制定法律规章,针对当时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看似合乎实际但是却无法执行的文件,这些法律规章缺乏执行的标准以及执行的可操作性,注定会因为操作困难而无法执行。如深圳市出台的关于“尿歪罚款”的规定,由于在实际执行文件的过程中存在操作困难等问题,所以根本无法实施。
③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在实践中执行力度不够。一些政策法规,有些是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而导致政策法规无法执行,有些则是由于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失败。前者是由于立法主体的原因造成的,后者则是由立法主体以及目标客体多方面因素在内的因素造成的。
④立法文本的内在质量不高。这主要是指立法文本在技术性、规范性、语言运用的科学性等方面存在问题。比如案例中提到的《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对在“便器外便溺”等不文明使用公共厕所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的规定,北京市出台的关于公厕里苍蝇不得多于2只的规定,不仅由于立法缺乏科学性和可执行性而失败,更是由于文件的不严肃性和语言的规范性问题而遭到大众的调侃,受到批评。
⑤处罚往往流于形式。有些已经颁布的法规,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执法主体执法意识缺乏,执法力度不够,针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所以导致这些法律法规流于形式,而无法起到实际的作用。
⑥宣传力度不够。有些法律法规由于只颁布而未进行宣传,所以公众对其熟知度不够,以致出现政策搁浅,甚至有些已经颁布好多年的法规仍然无法被公众熟知的情况。
⑦立法过程中缺乏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过程中,公众参与度不够高。地方立法者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研究不够深入、不具体,而且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制度的贯彻实施也不够完善。所以地方政府在颁布相关政策法规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比如案例中提到的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共厕所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如果在颁布之前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或许就不会遭到公众的批评了。
(2)地方立法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①立法主体方面存在问题
a.地方政府立法过程中,调研宣传不够,立法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
b.地方立法缺乏创新性。地方特色不明显,针对性、创新性、实际可操作性不强。不少地方立法主体,片面追求体例的完整,立法文本贪大求全,以致普遍存在小法抄大法,新法抄成法,地方抄中央,本省抄外省的形式主义立法现象。这种现象不但偏离了地方立法的正常轨道,严重浪费了有限的立法资源,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损害或者削弱了立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及社会公信力。
c.地方立法工作中计划性、预测性和主动性不够,缺乏前瞻性。
d.地方立法监督不到位。
②对象客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a.执行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够;b.参与政策制定的热情。
③立法技术的欠缺
立法技术主要是指在整个立法过程中产生和立法的制定用的经验、知识和操作技巧,包括立法体制确立和运行技术、立法程序形成和进行技术、立法表达技术等。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要解决地方立法“雷人”的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立法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①立法应当遵循宪法原则。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地方政府在立法时应当遵循这一原则。
②立法应当坚持法治原则,要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就要充分考虑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就要拒绝只强调本部门、本地方利益的狭隘的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立法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就要保持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一致,不同层次或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规章之间应当保持在遵循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的和谐一致,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
③立法应当坚持民主原则。主要是指在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方面,应当注意使立法面向社会公众,使公众能有效参与和监督立法。立法所反映的意志和利益应当客观,把各方面的矛盾、问题、意见都摆出来,多方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尽可能把正确的意见集中起来,使立法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比如,在颁布某一项法律规章制度之前,举行公众听证会等形式,应当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以便作出科学决策。
④立法应当坚持科学原则。立法遵循科学原则,有助于提升立法质量和产生良法,有益于尊重立法规律、克服立法中的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也有利于在立法中避免或减少错误和失误,降低成本,提高立法效益。
a.需要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要把立法当科学看待,以科学的立法观念影响立法,消除似是而非贻误立法的所谓新潮观念和过时观念。构造立法蓝图,做出立法决策,采取立法措施,应当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来指导。对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应当给予科学解答和理论总结。
b.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要建立科学的立法权限划分、立法主体设置和立法运行体制。整个立法制度应当合乎社会和立法发展规律,合乎国情和民情,合适、合理、完善。立法主体应当由高素质的立法者和立法工作人员组成。
c.要解决方法、策略和其他技术问题。从方法说,立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和注重理论指导相结合,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相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变动性相结合,总结借鉴和科学预见相结合;从策略说,要正确处理立法的超前、滞后和同步的关系;要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来确定立法指标;要尽可能选择最佳的立法形式、内容和最佳的法案起草者;要顾及全局并做到全面、系统,同时还要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个项目的先后顺序;从其他要求说,要注意各种法之间的纵向、横向关系的协调一致,法的内部结构的协调一致;要注意立法的可行性,所立的法要能为人接受,宽严适度易于为人遵守;还要特别注意避免和消除立法中的混乱等弊病。
(2)强化地方立法专业性
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清理、修改、废止要求立法工作人员不仅要有立法为民的负责态度,还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立法技术,有良好的法律素养。立法质量说到底是立法者的素质问题。提高立法工作人员的素质,最直接、最快的方式是引进人才。其次,要组织地方立法的工作人员参加法律专业知识讲座、坚持业务学习和研讨,使立法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了解相关领域的前沿理论动态,提高立法水平。
(3)强化立法监督机关责任
鉴于地方立法存在诸多问题,有必要强化立法机关的监督责任,建立相应的地方立法审查制度,有可能的话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建立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制度,通过多方立法审查制度启动立法审查,确保地方立法“良法”的实现。
(4)建立地方立法“良法”标准
地方立法良法标准是指评价、检测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是否是“良法”的基本准则。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包括提高地方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的质量及其立法成果的质量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讲,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一是提高地方立法的特色性。地方立法必须与本民族、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相结合,不断提高立法的自主性、科学性和适应性,满足本地方经济、政治、文化及地方事务不断发展的需求。二是提高地方立法的现代化水平。提高地方立法的现代化水平包括不断提高立法观念、立法内容和立法程序等方面的现代化程度。三是把地方立法质量问题与国家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相联系。
(5)提高执法意识
立法目的在于解决面临的问题,而立法的关键在于执法。执行法律的主体一方面包括执法者,另一方面也包括公众在内的目标客体。执法是否顺利进行的要求:其一要求有明确的执法规范,即制定的规章具有明确的标准和实际可操作性;其次要求执法人员严格的遵循法律规范,认真的依据规范执法,对违反规章的行为予以处罚;此外还需要广大公众的广泛参与,公众也应提高自己遵守法律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