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中关于Ⅱ类生态影响型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项目所在地土境环境敏感,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
项目所在地土境环境较敏感,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项目所在地土境环境较敏感,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项目所在地土境环境不敏感,可不开展士壤环境影响评价
6.2.1.2根据5.2.1识别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与6.2.1.1敏感程度分级结果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详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