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位于市区的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2015年1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8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为400万元;企业将其自行研发的动力节约技术转让给一家科技开发公司,获得转让收入80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规定,出口企业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该企业应退的增值税税额为280万元,免抵的增值税税额=400-280=120(万元);应缴纳的城建税=120×7%=8.4(万元);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120×3%=3.6(万元)。该企业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转让收入,属于增值税的免税项目,所以也不需计算城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