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选项中,哪些不构成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情形?( )
A.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B.公司不按规定公布其财务状况
C.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D.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并且在限期内未能消除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证券法》第60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第61条: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A项中未说明对最近2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因此,选项A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