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初,甲公司代表与工会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其中,关于工资和劳动时间条款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4500元。6月17日,甲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该集体合同自行生效,并在公司内张榜公布。
去年7月末,张先生到甲公司应聘并被录用。公司于8月1日与张先生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其每月工资4000元。1个多月后,张先生在与同事聊天时偶然得知,公司与工会订立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4500元。张先生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进行交涉,要求提高工资。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张先生不服,在去年10月中旬,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甲公司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4500元履行劳动合同,并补足去年8月至10月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的部分劳动报酬。
请您对本案例作出评析。

【正确答案】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本案例是一起因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抵触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集体合同的两个方面。
  (1)集体合同的生效
  ①《劳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②本案例中,甲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该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2)企业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①《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第六条规定,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②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可以高于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高于集体合同标准的部分有效,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部分无效。如果某项内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但在集体合同中有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不明确或无效,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就成为劳动合同的内容。
  ③本案例中,甲公司与张先生签订劳动合同时,集体合同已经生效,所以,集体合同对张某同样具有效力。同时,张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因此,劳动合同该部分规定无效,由集体合同相关规定代之。
  综上所述,公司应补足张先生去年8月至10月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的部分劳动报酬,剩余合同期限内的工资按每月4500元履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