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考点] 诉讼代理人资格;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授权委托书的寄交;全权委托;离婚案件对当事人的特殊规定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6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法律没有限制服过刑的人作委托代理人。A项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3款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曲洋直接寄交委托书是没有效力的。B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1款和《民诉意见》第69条,全权委托必须进行书面的具体授权。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D项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