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搜查时的下列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是______。
  • A.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进行了搜查
  • B.未执行逮捕和拘留时,以情况紧急为由,未出示搜查证
  • C.深夜执行搜查,没有见证人在场
  • D.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并由侦查人员签字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故排除B项。该法第137条第1款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故排除C项。该法第138条规定:“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故排除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