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仲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不同于民事合同,其效力状态也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情形,一方受胁迫订立的仲裁协议并不是可撤销,而是无效,因此B项错误。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庭或者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裁定,因此C项和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