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樊某诉黄某离婚案件中,二审法院宣判后樊某不服,她认为,自己是从事摄影的专业人员,而二审法院却将夫妻共有的一架进口相机判给黄某,有失公正,因此申请再审。此外,樊某还想起有一个 3万元存折是夫妻二人共有财产,在一、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及此事,现存折在黄某手中,她希望法院再审时一并处理,本案应如何处理?(    )
   A.立案再审,对相机和存折问题一并处理
   B.告知樊某另外起诉相机和存折问题
   C.对相机归属争议立案再审,存折问题告知樊某另行起诉
   D.告知樊某可以一并处理相机和存折问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9条的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