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材料2
2007年岁末,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所蕴含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法制日报》2008年2月1日
请回答:
问答题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法治”是一种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则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只要有法律和法规存在就有法律制度存在,但不一定就是实行法治。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的本质特征之一。
问答题
依法治国的含义及其主要任务。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主要任务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问答题
分析胡锦涛同志所说“三个至上”的相互关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党的事业至上”,对于所有中国共产党人来说,这是最根本的要求,对于拥护党的广大群众来说也应该具备这样的信念。我们党的事业与人民的事业是完全一致的,党的事业本质上就是人民的事业。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除了为人民的利益奋斗外,党没有自己另外的特殊的利益。“人民利益至上”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社会主义宪法法律的最高价值。“宪法法律至上”是建设法治国家题中应有之义是党中央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内涵的最新概括,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突破。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他还说过:“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因此,提出“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绝非心血来潮,而是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的产物,它顺理成章、应运而生。因为在我国,宪法和法律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是党的意志与人民利益的高度统一;讲“宪法法律至上”就是讲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是手段,人民利益是目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是相互联系、内在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