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文件
××字[2014]47号
关于增加备选项目的报告
市政府:根据市发改委(××(2014)312号)《关于……》文精神,按市领导的批示,经我局3月21日办公会议决定,我局增加××早餐工程和××园项目,作为我局2014年××市招商推介会的备选项目。
妥否,请批示。
××市商务局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商务局招商项目简介
××市商务局办公室2014年3月23日印发
1.发文字号中“[2014]”应改为“〔2014〕”,即六角括号;且发文字号应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排布;
2.文种错误,“报告”应改为“请示”;
3.主送格式错误,“市政府”应顶格书写;
4.正文中发文字号格式错误,“(2014)”应改为“〔2014〕”;
5.将正文中“(××(2014)312号)”与“《关于……》”位置对调;
6.语句逻辑错误,缺少助词,“根据市发改委《……》文精神”应改为“根据市发改委《……》精神”;
7.附件应位于正文下方一行且左空两字书写;
8.发文机关署名错误,应去掉“办公室”三字,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位置错误,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9.成文日期应改为阿拉伯数字格式,应改为“201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