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井工煤矿竣工验收调查
【素材】 某井工煤矿于2011年10月经批准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期间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拟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8月获得批复,批复的矿井建设规模为3.00 Mt/a。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装运工程和公用工程。场地平面布置由矿井工业场地、排矸场、进矿道路、排矸场道路等四部分组成。工业场地(含道路)占地40.0m
2,矿井井田面积1800hm
2,矿井开采采区接替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首采区(一采区)为已采取,服务年限10年。
环评批复的主要环保措施包括:3台20t/h锅炉配套烟气除尘脱硫系统,除尘效率95%,脱硫效率60%;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600m
3/d,采用二级生活处理工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亿m
3,配套建设拦挡坝、截排水设施;对于受开采沉陷影响的地面保护对象留设保护煤柱。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初步调查获知:工程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并按环评报告书与批复要求对受开采沉陷影响的地面保护对象留设了保护煤柱。试生产期间矿井与选煤厂产能达到2.20Mt/a。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处理量分别为480m
3/d、8000m
3/d。3台20t/h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建成投入运行,排矸场拦挡坝、截排水工程已建成。调查发现,2010年8月批准建设的西气东输管线穿越井田三采区。
环评批复后,与该项目有关的新颁布或修订并已实施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问题】
问答题
1. 指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中,还需补充哪些工程调查内容?
【正确答案】还需补充的工程调查内容大概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过程资料:项目立项时间,环境评价单位,初步设计完成时间,项目施工时间,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和环境监理单位。
(2)工程概况:煤矿办公区,生活区,环保投资。
(3)工程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布置图(标明比例尺、工程设施和敏感点)。
(4)西气东输工程概况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答案解析】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中“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1)检查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与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相符性;(2)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效果;(4)确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重点”。
此考点属于验收调查的工作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范围应包括: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设计文件规定的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问答题
2. 确定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生态调查范围。
【正确答案】(1)与环境影响评价时生态影响评价的范围一致。
(2)重点调查矿井首采区(一采区)、工业场地周边、运矸道路及运煤道路(或铁路专用线)两侧以及排矸场范围内的生态影响。
【答案解析】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中“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4)确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重点”。
一般情况下,验收调查范围包括地理范围和工作范围,地理范围指的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确定的评价范围和工程对环境的实际影响范围。生态调查范围属于验收调查的地理范围的范畴。
问答题
3. 在该项目声环境验收调查中,应如何执行验收标准?
【正确答案】(1)采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保部门确认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进行验收。
(2)以新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348—2008)进行校核或达标考核。
(3)符合旧标准,又符合新标准,则通过验收;符合旧标准,但不符合新标准,则建议通过验收,但应按新标准要求进行整改。
【答案解析】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中“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5)判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的正确性”。
问答题
4.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还需补充哪些工作?
【正确答案】(1)首采区沉陷变形及生态整治。
(2)工程占地的生态补偿。
(3)各类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
(4)排矸场的生态恢复计划。
(5)井田土地复垦及生态整治计划。
(6)厂区及企业运输道路绿化情况。
(7)对穿越三采区的西气东输工程沿线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答案解析】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中“六、环境保护措施分析(2)分析生态影响防护、恢复与补偿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1)检查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与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相符性;(2)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效果;(3)判断环境保护补救措施的合理性”。
对于施工期生态影响较大的工程,生态保护措施还应关注施工期生态影响和保护措施;涉及特殊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的,需要重点对特殊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和针对性的保护措施进行调查和分析;根据HJ 169—201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纳入环保投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问答题
5. 判断试生产运行工况是否满足验收工况要求,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满足验收工况要求。
(2)该项目试生产工况:2.2Mt/a/3.00Mt/a=73.3%,小于75%。根据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对于短期内生产能力确实达不到75%以上的,在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验收调查。
【答案解析】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中“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5)判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的正确性”。
一般情况下,验收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的情况下进行。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中“对于水利水电项目、输变电工程、油气开发工程(含集输管线)、矿山采选可按其行业特征执行,在工程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即可开展验收调查工作”的要求,该项目满足验收条件。
工程正常运行一般可理解为:
·项目正常生产或运营;
·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减缓措施正常运行;
·企业各项手续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