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建国之初人民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恢复国民经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1)1949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决定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性质国营经济,确保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
(2)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
①1949年7月成立了以陈云为主任的中央财经委员会,金融工作从过去的分散状态逐步走向集中统一。
②1950年3月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对全国财政收支、贸易和物资调度及现金实行集中和统一管理。
③1951年11月,印有少数民族文字的人民币发行范围扩大到所有解放区,标志着新中国统一货币的形成。
④稳定物价和统一财政工作,是人民解放军在前线胜利之外,中央人民政府为人民所做的最大一件工作。
⑤1950年6月召开了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毛泽东指出要获得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要创造3个条件,即土地改革的完成,现有工商业的调整,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毛泽东强调不要四面出击,树敌太多,造成全国紧张的不利局面。七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党召开的一次最重要会议。
(3)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合理调整工商业:
①1951年底到1952年春在党政机构工作人员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处决了犯有严重贪污罪行的天津地委前任书记刘青山、现任书记张子善。
②从1952年1月开始在工商业者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③合理调整工商业:合理调整公私关系与合理调整劳资关系。 [解析] 此题考查考生对建国初期国民经济恢复的掌握。考生应围绕没收官僚资本、七届三中全会、三反运动、“五反”运动等问题来展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