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甲公司为担保支付丙公司货款,以该栋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因甲公司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和支付到期货款,乙银行和丙公司分别主张抵押权,引起纠纷。下列表达正确的有:______
  • A.乙银行只能对大楼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权
  • B.乙银行有权对大楼和所占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权
  • C.丙公司与甲公司所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未生效
  • D.丙公司对该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权主张抵押权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考点] 抵押权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2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抵押人没有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抵押权才能成立,因此乙银行有权对大楼和所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权,而丙公司不能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主张抵押权,A选项错误,BD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丙公司与甲公司所签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C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