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上市公司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在对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
    (1)A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副总经理H同为京剧社票友,经H介绍,A注册会计师从其他企业筹得款项,成功举办个人专场演出。
    (2)B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基建处处长I是战友,I将甲公司职工集资建房的指标转让给B,B按照甲公司职工的付款标准交付了集资款。
    (3)甲公司与ABC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由甲公司向其客户推荐ABC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每次推荐成功后,由ABC会计师事务所向甲公司支付少量的业务介绍费。
    (4)审计项目组成员C与甲公司财务经理J毕业于同一所财经院校。
    (5)审计项目组成员D多年未见的普通朋友于2018年2月购买了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0万元。
    (6)甲公司系乙上市公司的子公司。2018年年末,审计项目组成员F的父亲拥有乙上市公司300股流通股股票,该股票每股市值为12元。
    要求:
    针对上述事项(1)至(6),分别指出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违反。A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副总经理H存在密切关系,并通过H筹得演出款项,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违反。B注册会计师参加甲公司的职工集资建房,与甲公司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违反。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审计客户(甲公司)支付业务介绍费。

  (4)不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C与甲公司财务经理J员然毕业于同一所财经院校,但没有形成密切关系,凶此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5)不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D多年未见的普通朋友在甲公司拥有经济利益不会影响D,因此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6)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F的主要近亲属在可以对审计客户施加控制的实体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

【答案解析】

[考点] 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