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于2000年10月10日向乙借款1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02年10月16日,甲还没有还款。乙经调查,发现甲家里除了—台黑白电视机没有什么值钱的。但甲帮丙运输百货,丙还有2万元运输费未付,已到期近7个多月。由于丙是甲的亲戚,甲不好意思向丙要钱,就一直拖着。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可以以甲的名义向丙要回这欠款2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乙可以扣押甲的电视机来行使其代位权,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乙可以请求丙偿还所欠甲的运输费,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D.乙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甲的同意或与甲协商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A错,因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B错,因代位权的行使是向第三人(即次债务人),而非债务人。C错,因代位权的行使应以诉讼的方式进行,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向第三人直接索要。D对,《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据此,乙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债务人甲的同意或与甲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