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体系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其实质和核心。列宁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因为: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2)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3)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4)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因此,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自觉坚持和正确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