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2年5月1日甲以自己的汽车(价值11万元)作抵押向银行贷款6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5月10日,又将该车抵押给亲戚乙,借款4万元,也办理了抵押登记;6月1日,甲继续以该车作抵押,向好友丙借款4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但甲满口保证首先偿还丙的借款。8月1日,银行、乙、丙的债权均到清偿期限,甲无力偿还。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同一抵押财产上存在数个抵押权的,其受偿顺序为: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均登记的,在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受偿;均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受偿。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