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1年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拍卖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写字楼的开发,支付土地出让金3000万元;写字楼开发成本2800万元,其中含公共配套设施费用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年写字楼全部销售完毕,取得销售收入共计9000万元;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95万元;缴纳印花税4.5万元。
已知:该企业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多选题
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房地产开发费用=300+(3000+2800)×5%=590(万元)
多选题
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为( )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3000+2800+300+(3000+2800)×5%+495+(3000+2800)×20%=8045(万元)
多选题
该企业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9000-8045=955(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955÷8045=11.87%适用税率30%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955×30%=286.5(万元)
多选题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加计20%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