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代办托运方式送货,但未约定交货地点,依我国民诉法应以何地为合同履行地?______
A.货物送达地
B.合同签订地
C.货物发运地
D.提货地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进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本题的C选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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