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57题)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A正确:本案中存在两个合同: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有效)、方某与唐某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须看丁某是否同意转租)。对于丁某与方某之间法律关系而言,丁某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但是由于返还原物请求权以义务人为“无权占有”为前提,方某通过租赁合同对房屋的占有为有权占有,方某可基于其与丁某的合法租赁关系主张抗辩,丁某不可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B、D错误: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一般为有效的合同,但是根据《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出租人可以解除该转租合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为无效的,因此,未经丁某的同意,方某与唐某的转租合同无效。唐某对于房屋的占有为无权占有,丁某可以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C正确:丁某与方某在合同中对于丁某非法转租约定了解除权,但是经上述分析可知,房屋的非法转租无效,因此丁某不论是通过行使约定解除权还是直接根据房屋非法转租无效,都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