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香快餐连锁店由陈文、韩耀、顾飞三人合伙经营开办,陈文负责对外开拓市场业务,韩耀和顾飞负责店内经营。陈文为了提高公司市场服务所占份额,在未告知韩耀、顾飞的情况下散布谣言称闻就香快餐公司食品中使用地沟油。网民吴石将该条消息张贴到蝴蝶网站上,引来许多批评的评论,使得闻就香公司营业额下降,员工精神痛苦。3月23日闻就香公司接到为民律师事务所发来的传真,称其可以为闻就香公司代理诉讼,费用三万元,是否愿意,请在三日内回复。闻就香公司3月25日回复:“可以考虑代理事宜,但费用太高,具体情况待开董事会后确定”。4月10日闻就香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起诉饭香快餐连锁店,但认为为民律师事务所没有当地知名的律师,于是委托博法律师事务所王天有律师代理诉讼,并在4月20日与博法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王天有律师代理案件后,4月30日向饭香快餐连锁店发去“律师函”称:饭香快餐连锁店即刻停止侵权,否则将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饭香快餐连锁店接函后,回复:“陈文不是其合伙人和员工”,王天有此时获知陈文已在三日前退伙。5月3日闻就香公司派代表与蝴蝶网站交涉,要求即刻删除对其的批评评论,蝴蝶网站以国定假日期间有关工作人员不在为由,没有马上删除,5月8日,蝴蝶网站删除相关批评网页。5月23日闻就香公司提起诉讼。就本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陈文散布闻就香公司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属于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