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汉代法制指导思想的发展变化
【正确答案】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前后发生了重大变化,汉王朝的法制指导思想,也相应发生很大变化,从总体上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1) 汉初至文景时期。这一时期,是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制观念的指导思想。黄老思想的特点是“无为而治”。
   汉初,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以巩固刚刚建立的政权。崇尚无为的黄老思想受到了统治阶级的重视。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
   在黄老思想的指导下,汉高祖首先废除秦朝繁苛的法律,制定《九章律》,奠定汉代法制的基础;实行十五税一,减轻百姓的租税负担。文、景时期继续减轻赋税,并推行刑制改革,废除某些肉刑。黄老思想与西汉初期的社会需要相符合,促进了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2) 汉武帝以后。这一时期,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中心是“德主刑辅”。
   这时,汉初分封的诸侯王势力也逐渐强大,同中央发生了尖锐的矛盾。为了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汉武帝采纳的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思想上确立了儒学的独尊地位,以“德主刑辅”作为官方正统法制思想。强调治理国家要把德与刑结合起来,但以德为主,以刑为辅;要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以刑罚。这一思想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立法影响很大。
   此外武帝时期还颁布了大量诏令,作为律的补充,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