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美国某国际公司自1983年来华投资,在北京就设有20余家“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连锁店,其“红蓝白”装饰牌匾于2004年11月3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美国某国际公司于2004年9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请求将“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注册为服务商标,但该申请一直未获得批准。北京市某快餐厅于2004年4月1日开业。该餐厅自开业以来,在店的横幅牌匾上打出了“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的名称,其横幅牌匾的颜色依次为“红白蓝”,该餐厅亦有很高的霓虹灯招牌,上面书有“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字样。2004年6-7月,经美国某国际公司请求,北京市某工商所责令将某快餐厅横幅牌匾上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及霓虹灯上的“国”、“州”两字去掉,将该快餐厅横幅牌匾及霓虹灯上的字样改为“美加牛肉面大王”,“国”、“州”两字在横幅牌匾及霓虹灯上的空缺仍在。美国某国际公司认为,某快餐厅自开业以来,擅自打出“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专用名称,冒用该公司的“红蓝白”外观设计专利,极大地损害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商誉及消费者的权益,某快餐厅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某快餐厅停止侵权、登报道歉、赔偿该公司商誉损失及律师代理费50万元。问题:
【正确答案】“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不属于美国某国际公司的专有名称。因为虽然美国公司就此名称向中国商标局提出服务商标注册申请,但由于该名称中包含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外国国家名称,以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同时亦含有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经营产品的主要内容,因此该商标申请未获核准,此名称不属于美国公司的专有名称。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快餐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本题中,美国公司的“红蓝白”装饰牌匾已获外观设计专利权,但快餐厅将此外观设计作为装潢使用,足以使消费者造成误解,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
   针对此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可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因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害经营者造成损失,且损失额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并承担被害经营者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