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在Carlill诉Carbolic Smoke Ball Company案中建立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b)David写信给Stephen问,“你愿意将你的公寓出售给我吗?请告诉我最低价”。Stephen回信答复说,“最低价为3000000港元。”David于是写信给Stephen,说他同意以3000000港币购买公寓。在收到David的信前,Stephen把他的公寓出售给了Mary。
给David一些建议。
(c)Anne向Bonnie发出要约以80000港币出售她的汽车,但是Bonnie回答: “不行,太贵!”后 Bonnie义给Anne打电话说,“我愿意以80000港币买你的车。”
给Anne以建议。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a)在1893年Carlill诉Carbolic Smoke Ball Company一案中建立的法律原则是,要约可以向一个明确的人(或一群人)或所有的人发出,并且要约必须要传达给受要约人。如果要约是向所有的人发出,那么任何知道这一要约的人都可以以遵守要约条件的方式做出承诺,承诺未传达给要约人的事实则与此无关。
(L)这不是合同,Stephen只是问答了一个关寸;价格的问题。一项关于价格的陈述并不必然是要约:参见Harvey 诉Facey一案。
(c)Anne发出的要约已经期满,因为当要约被受耍约人Bonnie拒绝时就终止了。购买的要约是一个新要约,Anne对其有拒绝的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