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企业向职工王某等10人借款,向王某等出具的借据载明的本金共计120万元,借据同时载明借期内年利率40%,借款期限1年。借款到期后,甲企业偿还了借款期间的利息48万元,但经王某等人多次催告仍不偿还本金,王某等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AB: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总计不得超过24%)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选项CD: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