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其中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 净资产的( ),但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 准,其中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但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