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A项错误,董事会表决的担保事项涉及股东欢欢,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无权表决。根据《公司法》第16条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B项的错误在于董事会表决的收购办公大楼之提案金额超标,已经超过了上市公司资产总额30%,根据《公司法》第121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故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无权表决。C项正确,欢欢、阿何、蓝蓝三人召开董事会,董事出席人数已过半数,故合法有效。董事会否决投资阿川、阿勇二人出资的合伙企业也是正确的。根据《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D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2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