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是( )。Ⅰ 公司在1年内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Ⅱ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Ⅲ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Ⅳ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Ⅴ 股权激励计划
【正确答案】
E
【答案解析】Ⅰ、Ⅳ、Ⅴ三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77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①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②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③本章程的修改;④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⑤股权激励计划;⑥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Ⅱ、Ⅲ两项,根据第41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⑤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