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3.第三人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保管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时,不得损毁或者擅自(    )、处置。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据此,受托保管的第三人不得毁损或者擅自转移、处置,C项正确。本条为《行政强制法》的重点条文,亦为常考点,考生应有全面的理解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