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7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6月30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130万元。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6月23日,甲公司先运了5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甲公司向乙公司承诺于6月28日再将剩下的20台交付。6月28日,甲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泥石流灾害,2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6月30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已经成立。根据《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本案中,虽然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但是6月23日,甲公司先运了5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履行了主要义务,乙公司全部收到,并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表示了接受,所以合同已经成立。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乙公司是否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590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本案中,6月28日,甲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泥石流灾害,2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甲公司6月30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0台精密仪器毁损的风险由哪个公司承担?

【正确答案】

由甲公司承担。根据《民法典》第604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6月28日,甲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泥石流灾害,2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此时甲公司还未将20台精密仪器交付到乙公司手中,所以在交付之前都是由出卖人甲公司承担风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