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理。该法定期限为( )。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