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4年卷三第55题)以下有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专利法》第34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6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早日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后,除予以驳回的外,应当立即将申请予以公布。”,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均可以提交提前公开声明,进入公报编辑后的提前公开声明才不能撤销。《专利审查指南2010》5-5-4“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中规定:“初步审查合格的保密专利申请不予公布,实质审查请求符合规定的,直接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专利审查指南2010》5-8-1.2.1.1“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中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五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十八个月期满时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初步审查合格前,要查握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初步审查合格之日起王井行公布准备;在初步审杏合格后,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提前公布请求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并及时予以公布。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五个月,因各种原因初步审查尚未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将延迟公布。在初步审查程序中被驳回、被视为撤回以及在公布准备之前申请人主动撤回或确定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不予公布。”故选项A、C、D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