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现行规定,不属于注销注册执业药师情形是
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受行政处罚的
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
解析:执业药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 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②受刑事处罚的; 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 ⑦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