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某于2004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5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7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28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本题中甲公司要求张某偿还债务是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提出,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