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本题考查仲裁庭的组成程序。
根据《仲裁法》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A选项中,食品厂和B商厦的做法都是错误的;B选项中,齐某和陈某是仲裁员,不能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C选项中的做法是正确的;D选项中,首席仲裁员是没有指定其他仲裁员的权力的。所以做法正确的只有C,题目问“不符合的”,则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