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应当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履行的报告义务包括( )。[2010年6月真题]
A、
季度工作报告
B、
年度财务报告
C、
年度工作报告
D、
月度财务报告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履行下列报告义务: (一)每一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二)每一季度结束后15日内、每一年度结束后30日内提交有关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季度和年度工作报告;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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