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______
  • A.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 B.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C.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 D.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E.财政部门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一定比例的罚款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4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6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47条、第48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