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我国《专利法》中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甲公司于2004年6月1日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后,具备实施该专利条件的乙公司以合理条件请求实施专利许可,甲公司一直未予以许可。2004年7月10日,乙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
  • B.甲公司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实施乙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如果乙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乙公司实施甲公司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 C.取得实施专利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是可以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收取合理的使用费
  • D.甲公司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甲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 首先,具备合理条件的单位只有在专利权人被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才能申请对其强制许可,A项错误;其次,从属专利若取得了对在前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则为了平衡双方权利,专利局也可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前一专利权人对后一专利权的强制’许可,B项正确;再次,强制许可中的被许可人仅享有相当于普通被许可人的权利,只能自己实施,不能许可他人实施,C项错误;最后,行使专利权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垄断行为,而且为了保护有序竞争,可以对其实施强制许可,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