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80/%、12.5/%、7.5/%。白2008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解散的相关规定。《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由此,本题中,只有甲和乙所持的股东表决权为10/%以上,才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