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包括( )。
A.四世以内的宗亲 B.三世以内的妻亲
C.二世以内的外亲 D.二世以内的妻亲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在我国古代,是依照丧服的等差,来分别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的。丧服重的,表示亲属关系近;丧服轻的,表示亲属关系远。我国古代服制的等级,起着类似罗马法上亲等的作用。丧服制度肇端于周礼,至明律制订了详尽的服制图,明确规定了各种丧服所代表的亲属的等级。依明律,丧服分为五等,重轻有别。第一等,斩衰,为三年之服。例如:子及在室女为父母、嫡孙为祖父母、妻为夫,有斩衰之服。第二等,齐衰,细分之又有杖期、不杖期、五月、三月之别。例如:嫡子为庶母、夫为妻(父母不在时),有齐衰杖期之服;孙为祖父母、出嫁女为父母,有齐衰不杖期之服;曾孙、曾孙女为曾祖父母,有齐衰五月之服;玄孙、玄孙女为高祖父母,有齐衰三月之服。第三等,大功,为九月之服。例如:妻为夫之祖父母,有大功之服。第四等,小功,为五月之服。例如:己身为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有小功之服。第五等,缌麻,为三月之服。例如:夫为妻之父母,有缌麻之服。按照丧服图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包括缌麻以上亲,即四世以内的宗亲以及二世以内的妻亲。因此,选项AD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