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94.甲想杀乙,就故意向乙挑衅,乙被激怒,上前殴打甲时,甲掏出准备好的匕首将乙刺死,甲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
【正确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的主观意图是想杀乙才故意挑衅激怒乙,本身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属于防卫挑拨,不成立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应负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故本题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