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北京市甲建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在石家庄市某县提供建筑服务,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合同总金额1110000元(含税),给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分包给乙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555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5000元。甲建筑企业8月在石家庄应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计为( )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在石家庄市某县应预缴增值税=(1110000—555000)÷(1+11%)×2%=10000(元)。 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000×(5%+3%+2%)=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