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下设( )等机构。
侦查
治安
情报
干部保卫和中央警卫团
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下设侦查、治安、情报、干部保卫和中央警卫团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