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甲公司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审计期间内,甲公司有一已销户的银行账户,A注册会计师检查了销户申请书后,未实施函证。
    (2)在发出询证函前,A注册会计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取部分被询证者,通过查询公开网站等方式,验证了甲公司管理层提供的被询证者名称和地址的准确性,结果满意。
    (3)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银行借款账面余额为零。为确认这一情况,A注册会计师在询证函中将银行借款项目用斜线划掉。银行回函显示信息相符,结果满意。
    (4)甲公司在C银行的账户回函差异金额18万元,A注册会计师认为差异低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因此未执行其他程序。
    (5)甲公司对D公司的1000万元其他应收款函证未收到回函,A注册会计师与D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在电话中核实身份后,D公司财务人员确认了1000万元的金额,A注册会计师认为结果满意。
    (6)为了防止甲公司与银行串通,A注册会计师独自前往银行按照银行的通用受理流程在相应柜台现场询证,并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2)恰当。 (3)不恰当。斜线划掉表示该项目不适用,与发函目的不符/应当在银行借款项目填写零或无。 (4)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对回函差异进行调查。 (5)不恰当。只对询证函进行口头回复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 (6)恰当。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