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产地板赠送给福利院与发给职工作福利,都属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需要视同销售,于移送使用时依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应纳消费税=[(160+113)/(800+500)×(200+300)+160+113]×5%=18.9(万元)